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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被质押的股权增资后果(股权抵押与质押的区别)

已被质押的股权增资后果(股权抵押与质押的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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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一人有限公司的股权质押对增资扩股有何影响?
  • 在进行增资资产评估时,如果碰到已抵押的资产怎么办,是否会影响其评估值?
  • 股权质押登记后果是怎样的
  • 我占63%,其他三位股东,我的20%股权质押了,我们公司其他股东的股权能不能转让,公司能不能增资?
  • 股东为什么会质押股权?有什么用,影响股价吗?
  • 股权质押和股权质押式回购什么区别
  • 股东为什么会质押股权
  • Q1:一人有限公司的股权质押对增资扩股有何影响?

    股权质押不影响增资扩股,不需要经过质权人同意,除非股权质押合同中有明确约定,如果质权人认为自己的权利收到影响,可以要求出质人增加股权质押份额或再提供其他担保等。
    股权质押需要到工商管理部门做质押登记,准备的材料工商部门有具体清单,质押期间的公司分配利润由质权人享有

    Q2:在进行增资资产评估时,如果碰到已抵押的资产怎么办,是否会影响其评估值?

    A公司对B公司增资,对B公司的评估属于一种摸底评估,抵押资产不是投资用的资产,不影响评估价值,但应在评估报告特别事项中做说明。

    Q3:股权质押登记后果是怎样的

    您好,股权质押登记后果也就是股权质押的法律效力,是指股权质押生效后,质权人依法享有的权利。依照我国现行担保法律制度的规定,股权质押的法律效力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质权人享有优先受偿权

    股权质押法律关系中的质权人在其质权所担保的债权清偿期届满而未获清偿时,可以依法行使质权。根据《物权法》219条和220条的规定,股权质押法律关系中的质权人可以通过与出质人协议以股权折价或依法拍卖、变卖股权的方式行使质权,并从股权的处分价款中优先受偿。

    应当注意的是,质物折价或拍卖、变卖后,其价款如超过质押合同约定的担保范围,超出部分归出质人所有;如有不足,出质人不再承担担保责任,不足部分作为普通债务由债务人承担。

    (二)质权人享有收取孳息权

    《物权法》213条规定,质权人有权收取质物所生的孳息,孳息应当先充抵收取孳息的费用。质押合同另有规定的,按照约定。由此可以得出这样一个结论:在没有质权人和出质人没有特别约定的情况下,质权的效力及于质物所生的孳息。需要注意的是,质权人在收取孳息时并不当然取得孳息的所有权,而是仅就孳息取得质权,孳息是作为质物的一部分而成为债权的担保。

    (三)质权人享有禁止出质人违法转让已设质股票权

    《物权法》226条规定,股票出质后,不得转让,但经出质人与质权人协商同意的可以转让。出质人转让股票所得的价款应当向质权人提前清偿所担保的债权或者向与质权人约定的第三人提存。

    股权质押采用的是登记公示生效制度,并不发生质物——股票,移交质权人占有的情况。因此,为了防止出质人随意转让股权,侵犯质权人所享有的担保利益,法律作了如此规定。在出质人没有取得质权人书面同意的情况下,试图非法转让股票时,股票设质的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应当有义务不予办理相关转让手续。

    (四)质权人享有对股权的物上代位权

    根据《物权法》第二百一十六条规定 因不能归责于质权人的事由可能使质押财产毁损或者价值明显减少,足以危害质权人权利的,质权人有权要求出质人提供相应的担保;出质人不提供的,质权人可以拍卖、变卖质押财产,并与出质人通过协议将拍卖、变卖所得的价款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

    如果质物损害或者价值明显减少的“可能”不足以危害质权人的权利的,则质权人不能要求出质人另行提供相应的担保。因此,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所规定的“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当出质人和质权人就上述“可能”有争议并诉诸法院时,应当由质权人承担举证责任。

    此外,由于股权的价值具有很大的波动性,作为质权人,应当密切注意出质人所设质股权的价值变化。一旦出现股权的价值具有明显减少的情况,应当立即要求出质人提供相应的担保或采取其他相应的措施。

    Q4:我占63%,其他三位股东,我的20%股权质押了,我们公司其他股东的股权能不能转让,公司能不能增资?

    股份公司可以的可惜上市发行吧就可以了

    Q5:股东为什么会质押股权?有什么用,影响股价吗?

    一般可以视同企业的资金流比较紧张的情况下的融资手段,但是也存在股东个人具有其他投资意愿或者使用目的,从而质押融资的可能性。会影响投资者信心,对股价实际影响要看股东持股比例。

    Q6:股权质押和股权质押式回购什么区别

    股权质押式回购正式的称谓是: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简称“股票质押回购”。是交易所和中登公司推出的标准化的“股权质押”业务。
    也就是说:“股票质押回购”也是“股权质押”。
    股权质押不是什么新业务,信托、银行、个人都可以直接到中登公司办理,但由于质押的手续繁琐,质权人监控、处置起来很不方便。质押这个业务券商开展有得天独厚的条件,所以交易所和中登把这个业务标准化了,推出“股票质押回购”业务,T日质押、登记,T+1日客户就可以获得资金。R日还钱,R+1日股票就可以到帐。
    就说这么多了。

    Q7:股东为什么会质押股权

    股东是指对公司完成出资的责任后,取得公司股权的人,而公司法规定,股东的权利是比较多的,包括享有公司的收益、转让持有的股权、股权质押等。在实践中并不是只有股东才持有股权,公司也是股权持有的主体之一,所以除了股东可能质押股权外,公司法人也可以质押股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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